(轉自飼主本人說明)
關於許多網友的回覆及疑慮,
我想在此向大家說明。
1、為什麼貓不是養在室內?
貓咪養在室內,是大馬路旁的檳榔攤。
有玻璃門窗的室內,照片中水泥地是我們未裝潢室內地板,涼爽的日子我們偶而會將門打開透氣,但這隻比特犬出沒時間相當不特定,有時夏季門窗關上時,牠也會在門前頂著門試圖進入。
我就曾被牠的衝勁嚇得整天都心神不寧,明知道牠回家了卻還是不敢將門開啟。
2、是不是貓咪有繫上牽繩,導致牠無法逃脫?
由於我上述的我們是在大馬路旁的店家,因此在營業時間我們是會繫繩,避免在門開關的過程讓貓咪跑出去。
一是避免貓咪闖出去會受傷或被車撞到,二是我們也要避免貓咪在路上闖若讓駕駛閃避不及甚至是為了避免撞上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我們的牽繩長度是足夠讓他們跳到櫃子上甚至是玻璃窗檯上。並非如網友臆測的綁在戶外。
3、關於動保處的法條我們也大致了解,所以在法律最初但目前資訊只得知對方第一次收到的公文為3000元的罰金和貓咪受傷後的醫療費全額。
至於鄰居家的狗被咬後的罰鍰等資訊不夠完整,只知道大約在10000元內。
4、當然也有許多人質疑,
為什麼我們有時間拍照,沒時間救布卡。
事發當下並非只有一位人員在現場,我們只是其中一位做拍攝,是因為上一次沒有證據照,我們的立場在訴訟上不算有利。
由於這隻狗有攻擊過人的經驗,因此我們在當下除了試圖阻止或拉扯牠以外,外婆與媽媽實在是沒有勇氣上前與牠拼搏。
5、是不是想利用布卡來紅。
我必須坦白說,今天將布卡的傷亡照與事情上傳至網路上,是因為我們在一開始向機關做報告卻未得到完善的照顧,不僅僅對方飼主拒絕向我們解釋狗的去處與他為何堅決不繫繩不戴嘴套的讓他在大馬路上奔跑,也拒絕向我們致歉。反倒是告訴我們狗已送人,因為他的母親手指也被咬斷了,要我們體諒,對這件事情就算了。
再者是對於飼主的懲處仍然只是那幾千塊就打發的罰鍰,卻未如我們閱讀的法條一樣,可以強制規範他未來再也不能飼養、送養、領養寵物。
今天他養了兇猛的犬類,卻未做防範,卻也不必受法律責任的管束,倘若有天事情又重演,難道這些鄰里就要永遠活在寵物會被咬死,未來會被傷害甚至再有傷亡的陰影下嗎?
以上是我目前接受到的疑慮。
有人說事件發生總是會有人反過來檢討受害者,
對此我們只能說我們或許不是一百分的主人,
但我們對他的愛卻絕對是滿分的。
今天他人漠視他傷害了別人的家人,我們仍然是憤怒不平的,在未獲得公平公正的對待前,我們一樣會繼續抗爭。